發布時間:2022年04月01日 來源:海外網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客戶端用戶協議不能算計消費者(云中漫筆)
徐 蕾
近日,筆者下載某個短視頻App,首頁跳出用戶協議和隱私政策。筆者沒有像往常一樣直接點擊“已閱讀并同意用戶協議和隱私政策”,而是打開協議一探究竟。只見上萬字的“論文”撲面而來:介紹產品基本情況,強調用戶行為規范,強調公司權利還有聲明免責條款。但個別霸王條款著實讓人生氣,其中一條“公司有權根據需要不定期地制訂、修改本協議及/或各類規則。消費者使用平臺服務,即表明接受修訂后的協議和規則”,這不就是告訴你“一次同意就等于次次同意?”
筆者又下載了某款購物App,用戶協議中的一個條款更是讓人咋舌,“對于消費者的視頻、照片、文字等,平臺均享有永久的、無期限及地域限制的、完全免費的使用權”,并且“有權將其許可給任何第三方使用”“實際行使時無須另行征得您的同意”,這不就相當于將個人信息授權轉送第三方?數據幾經轉手很可能被非法利用,一旦出現糾紛,用戶連追責的權利都沒有。
看看我們周圍,動輒上萬字的App用戶協議,多少人會讀呢?寫滿了大量冗雜信息的協議晦澀難懂,很多消費者根本看不明白。有網友戲言“即使看明白了又能如何?不同意便不能用”。事實上,《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規定:“個人信息處理者不得以個人不同意處理其個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為由,拒絕提供產品或者服務”,但不少App開發者揣著明白裝糊涂。明目張膽者有之,暗度陳倉者也不少,市場上還有一些App干脆用默認選擇同意隱私政策等非明示方式征求用戶同意,隱蔽性地違法收集個人信息。
移動互聯網時代,App的廣泛應用有力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但是,App強制授權、過度索權、違法違規使用個人信息的現象仍然大量存在,引起消費者強烈的不滿和擔憂。保障用戶知情權和隱私權要在治理中多管齊下。從監管部門的角度來說,應重拳出手加強對手機應用市場的管理,明確上架違規App的相應法律責任并加強監管執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從上架App的源頭上做好把控工作。比如,要求相關協議進一步明確“必需信息”“第三方”等核心要素的范圍,不能含糊地概括為“可能向第三方披露”等;從App開發者的角度來說,莫要算計用戶。企業在通過用戶的數據資源獲利時,只有保護用戶的權益,才能長久擁有市場。比如,從用戶便捷閱讀的需要出發,將與用戶關聯的重要部分在協議前面突出顯示,簡潔明了,降低閱讀門檻等;從用戶角度來說,更要不斷提升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主動維權,共同推動完善用戶協議和隱私政策。這樣,讓人民群眾在數字經濟發展中享受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才不會是一句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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